發(fā)布爭議裁審工作白皮書
中盛商務網訊,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聯合發(fā)布《深圳市勞動爭議裁審工作白皮書(2013-2017 年)》(以下簡稱“白皮書”)。白皮書總結了5年來全市勞動爭議裁審銜接工作和裁審案件情況,約八成的勞動爭議在仲裁階段實現了案結事了,“三聯一平臺”裁審銜接機制運作成效明顯。
約八成勞動爭議在仲裁階段實現案結事了
白皮書數據顯示,2013-2017 年,深圳市勞動仲裁機構共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49403件,涉及 319934人。同期,全市基層人民法院新收勞動爭議案件62230件,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新收普通二審案件和撤銷仲裁裁決申請33740件。
記者了解到,創(chuàng)始于2008年的深圳市勞動爭議裁審銜接工作機制,經過10年的運行與完善,“三聯一平臺”裁審銜接機制日益成熟,使得仲裁前置分流效果明顯。其中勞動爭議仲裁濾網效應突出。2013-2017年,深圳市仲裁結案案件150497件、不予受理案件9080 件,分別涉及322773人和11524人;同期,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審勞動爭議案件65427件。即近5年,當事人因不服仲裁處理結果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比率為19.6%,約八成的勞動爭議在仲裁階段實現了案結事了。
另外,勞動爭議仲裁穩(wěn)定器作用明顯。2017年,全市仲裁機構辦結的集體爭議仲裁案件(涉及25763人)中,僅2085件(人)進入訴訟程序,比重約為8.1%,即92%的集體爭議當事人經仲裁程序解決了爭端。
近九成勞動者接受終局裁決結果
白皮書顯示,“三聯一平臺”裁審銜接機制的運作使得裁審結果一致性水平較高。其中終局裁決質量逐漸提高,2013-2017年,深圳市仲裁機構以終局裁決方式辦結案件25025件。一方面,用人單位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3888件,占仲裁終局裁決案件總量的15.5%;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114件,占申請撤裁案件總量的比重(即法院撤裁率)為2.9%,占仲裁終局裁決案件總量的比重(即仲裁撤裁率)為0.46%。另一方面,勞動者對仲裁終局裁決的服裁率較高。以2017年為例,全市仲裁終局裁決案件共5167 件,涉及7819人,僅940名勞動者向法院起訴,即約88%的勞動者接受了終局裁決結果。
“三聯一平臺”裁審銜接機制的另一個成效是同裁同判比例較高。白皮書顯示,生效判決結果與裁決結果完全一致的占比61.37%;判決支持訴求與裁決結果一致但金額不一致的占比17.6%;判決支持訴求與裁決結果部分不一致的占比15.85%;判決結果與裁決結果完全不同的占比5.19%。從整體上看,裁審結果一致率處于較高水平。
勞動爭議案裁審差異將逐步縮小
勞動爭議案中,有時會因適用或理解不統一導致裁審結果不同、因證據規(guī)則適用標準不一導致事實認定不同、因當事人在裁審環(huán)節(jié)的陳述或舉證情況不同導致裁審結果不同、自由裁量時辦案尺度或計算方法差異導致裁審結果不同而產生裁審差異。白皮書經過分析顯示,裁審不一致的問題及原因多是基于仲裁員與審判人員在法律法規(guī)理解、證據采信規(guī)則或案件處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而導致的,這類問題并非不可調和。隨著裁審理念和標準的不斷規(guī)范,裁審差異將逐步縮小,裁審結果的一致性可以得到進一步提升。
白皮書還進一步剖析了深圳市裁審銜接工作中的不足和未來發(fā)展方向,為探索構建契合我國傳統和實際、現狀與未來發(fā)展需要的勞動爭議處理新模式提供有益思考。
為構建穩(wěn)定和諧的,深圳率先在全國進行諸多制度性的探索,在勞動爭議裁審銜接機制創(chuàng)新方面勇于先行先試并取得突出成效。記者8月21日獲悉,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以近五年的勞動爭議案件真實數據為基礎,聯合發(fā)布《深圳市勞動爭議裁審工作白皮書(2013—2017年)》。近五年約八成勞動爭議在仲裁階段實現案結事了,裁審結果一致率處于較高水平。
深圳勞動爭議裁審銜接工作機制始建于2008年,經過10年的運行與完善,“三聯一平臺”裁審銜接機制日益成熟:
一是建立裁審聯席會議制,通過定期召開疑難問題研討會的方式,共同對勞動爭議仲裁和審判實務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討論,統一裁審標準與尺度。截至2017年,已就勞動爭議受理范圍、仲裁時效、勞動合同解除、競業(yè)限制等76個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并以裁判指引或會議紀要的形式予以明確。
二是建立辦案聯動機制,包括協同推行勞動爭議要素式庭審方式和裁判文書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日常辦案協作機制,建立案后反思機制。
三是建立聯合制度,深化裁審合作外延。
來源:深圳特區(qū)報 記者 王若琳 莊瑞玉 通訊員 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