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特征
1、勞動關系是一種結合關系
因為從勞動關系的主體上說,當事人一方固定為勞動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稱為勞動者;另一方固定為生產資料所有者和勞動力使用者,稱用人單位(或雇主)。勞動關系的本質是強調勞動者將其所有的勞動力與用人單位的生產資料相結合。這種結合關系從用人單位的角度觀察就是對勞動力的使用,將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力作為一種生產要素納入其生產過程。在勞動關系中,勞動力始終作為一種生產要素而存在,而非產品。這是勞動關系區(qū)別于勞務關系的本質特征,后者勞動者所有的勞動力往往是作為一種勞務產品而輸出,體現的是一種買賣關系或者加工承攬關系等。
2、勞動關系是從屬性的勞動組織關系
勞動關系一旦形成,勞動關系的一方———勞動者,要成為另一方———所在用人單位的成員。所以,雖然雙方的勞動關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但勞動關系建立后,雙方在職責上則具有了從屬關系。用人單位作為勞動力使用者,要安排勞動者在組織內和生產資料結合;而勞動者則要通過運用自身的勞動能力,完成用人單位交給的各項生產任務,并遵守單位內部的規(guī)章制度。這種從屬性的勞動組織關系具有很強的隸屬性質,即成為一種隸屬主體間的指揮和服從為特征的管理關系。而勞務關系的當事人雙方則是無組織從屬性。
3、勞動關系是人身隸屬關系
由于勞動力的存在和支出與勞動者人身不可須臾分離,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力,實際上就是勞動者將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內交給用人單位,因而勞動關系就其本質意義上說是一種人身關系。但是,由于勞動者是以讓渡勞動力使用權來換取生活資料,用人單位要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等物質待遇。就此意義而言,勞動關系同時又是一種以勞動力交易為內容的財產關系。
一般情況下判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都是看他們之間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要是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話,具有上述幾種情況的,則可以看做他們之間訂立了事實勞動關系。
勞動關系的本質特征可以概括為:一是雙方都有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二是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原因和目的只是為了實現交換 (財產屬性),三是勞動者一方向特定雇主提供勞動,雇主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可以排他性命令、使用勞動者 (人身屬性),四是雇主對雇員有保護義務,雇員對雇主有忠誠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