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事項說明 | 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或解除且未在其他單位 |
辦理地點 | 住房公積金業(yè)務銀行網(wǎng)點 |
辦理方式 | 方式一:網(wǎng)上申報,柜臺辦結;方式二:柜臺辦結。 |
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
辦理時限 | 當場辦結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暫行規(guī)定(試行)》 | |
申請材料 | 1.專辦員辦理: (1)加蓋單位公章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申請清冊》一份。 (2)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或其他有關批文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專辦員身份證件原件。 2.職工本人辦理: (1)職工本人簽字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申請清冊》一份。 (2)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或其他有關批文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 |
備注 | 未生效的個人賬戶可直接辦理集中封存業(yè)務。 |
相關表格 |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申請清冊》 |
是否收費 | 不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