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事項說明 | 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繳存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或其家庭成員(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貸款的,可申請?zhí)崛÷毠け救俗》抗e金賬戶內的金額。 | |
辦理地點 | 住房公積金業(yè)務銀行網(wǎng)點。 | |
辦理方式 | 網(wǎng)上預約,柜臺辦結。 | |
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 |
辦理時限 | 業(yè)務當場辦結,資金到賬以入賬時間為準。 | |
法規(guī)依據(jù)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 | ||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guī)定》 | ||
申請材料 | 1.《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申請表》一份; | |
2.職工身份證原件; | ||
3.職工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原件; | ||
4.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配偶住房貸款的,須提供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用于償還未成年子女住房貸款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戶口簿的或者戶口簿不能體現(xiàn)家庭關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門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或親屬關系公證書,須前往管理部辦理); | ||
5.償還純公貸的 | 深圳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無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復印件,但須加蓋貸款受托銀行印章); | |
6.償還組合貸款的 | (1)深圳市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合同或深圳市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合同補充協(xié)議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無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復印件,但須加蓋貸款受托銀行印章); | |
(2)貸款銀行出具的商業(yè)貸款部分近兩年還款明細,并加蓋貸款銀行印章(還款明細內容包括:還款人姓名、貸款金額、每月還款記錄等); | ||
7.償還商業(yè)貸款的 | (1)住房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無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復印件,但須加蓋貸款銀行印章); | |
(2)貸款銀行出具的近兩年還款明細,并加蓋貸款銀行印章(還款明細內容包括:還款人姓名、貸款金額、每月還款記錄等); | ||
8.償還商轉公貸款的 | (1)辦理商轉公貸款的原深圳市個人住房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無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復印件,但須加蓋貸款銀行印章); | |
(2)商業(yè)貸款近兩年的還款明細,由貸款銀行出具并加蓋貸款銀行印章(還款明細內容包括:還款人姓名、貸款金額、每月還款記錄等); | ||
(3)深圳市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合同或深圳市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合同補充協(xié)議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無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復印件,但須加蓋貸款受托銀行印章); | ||
9.委托配偶辦理的,須提供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辦理的,須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同時提交經(jīng)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 ||
備注 | 1.辦理提取業(yè)務前須先修改住房公積金賬戶初始密碼,職工可登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wǎng)上辦事大廳直接修改; 2.職工辦理提取之前,請核對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中的合同編號、貸款用途、簽訂日期等要素的完整性,如有缺漏請貸款銀行予以補充或提供相關證明; 3.純公貸、組合貸申請還貸提取的,因貸款受托銀行辦理抵押手續(xù)等問題,暫未能取得公積金(組合)借款合同原件的,可提供借款合同復印件辦理(可不加蓋貸款銀行印章); 4.辦理過商轉公貸款的職工,若僅針對原商業(yè)貸款簽訂按月協(xié)議或僅針對新的辦理非按月提取,只需按照需要辦理提取的貸款類型提供材料即可; 5.職工每年度可以申請?zhí)崛∫淮?,上年度未提取的,可累計提取最長24個月的可提取額,提取申請應自每月還貸行為發(fā)生之日起兩年內提出。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起始月; 6.職工與非家庭成員為個人住房商業(yè)貸款的共同借款人,若從職工的個人征信報告中無法獲取個人住房商業(yè)貸款信息,則須由能獲取個人住房商業(yè)貸款信息的共同借款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管理部柜臺進行書面授權; 7.一筆個人住房貸款具有多個借款人的,且多個借款人非同一家庭成員,職工及其配偶申請還貸提取的期間,其他共同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再以本筆住房貸款申請還貸提取。若職工發(fā)生此提取情形的,視為已征得其他共同借款人同意; 8.夫妻雙方用同一筆個人住房貸款申請?zhí)崛r,須雙方同時辦理;如夫妻雙方不能同時辦理,可委托一方代辦; 9.若職工同一時間段內有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需求的,建議先申請還貸提取后再申請購房提??; 10.若職工存在已結清的個人住房貸款且無法提供住房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可提供房產(chǎn)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1.職工對房產(chǎn)數(shù)量有異議的,可到我市房產(chǎn)查檔網(wǎng)點查詢實際房產(chǎn)數(shù)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產(chǎn)權信息查詢證明(查詢截止日期距申請?zhí)崛r間應當相隔在30天之內); 12.已婚職工選擇此提取情形且還貸信息屬于配偶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均須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 13.貸款銀行印章指銀行業(yè)務專用章(貸款專用章、消費信貸專用章、會計業(yè)務專用章、個人業(yè)務專用章等)或銀行公章。 | |
相關表格 |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申請表》 | |
是否收費 | 不收費 |